一、基本信息
什邡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蓥峰北路1号
邮 编:61840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8202735
二、主要职责
市商务经合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德阳市委、什邡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和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市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我市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要求承担我市服务业发展组织实施的牵头协调责任,拟订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酒类流通进行行业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承接地的发展促进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联系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驻辖区内商务代表。
(九)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指导我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我市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一)负责我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二)指导我市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什邡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三)按照商务部、科技部对“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管理发展的要求,牵头编制什邡市创新基地发展规划,推动创新基地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广和展示创新基地成果,组织基地企业参加上级要求参加的经贸活动。
(十四)规划我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五)负责指导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和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群众组织工作。
(十六)负责推进投资促进等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参与拟订我市经济合作的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统筹指导我市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我市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我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和重大引进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牵头完善和落实市级重大引进项目激励机制。牵头重大引进项目的督查督导。承担投资促进的信息收集、分析、发布。负责引进国内省外资金统计分析工作。
(十八)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承担我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引进和管理服务工作。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合同规章,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外资并购和增资工作,协助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跟踪促进重大外资项目。承担外商投资统计、联合年报等工作。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二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
(二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改科技局分工。
市发改科技局会同市商务经合等部门拟订上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调整意见。市发改科技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市商务经合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市行政审批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市发改科技局和市商务经合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上级发改和商务经合部门开展外国投资者并购什邡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轮换职责由市发改科技局负责。
2.与市国资金融局分工。
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管职责由市国资金融局负责。
三、领导简介
梁福全 什邡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局长
何正良 什邡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龚 俐 什邡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事务,负责制定局机关工作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统战、信访稳定、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党务政务信息组稿报送和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会务承办、档案组卷、机要保密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核稿、收发传阅、保管和印章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国有资产、编制部门预决算、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牵头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意见工作;负责扶贫攻坚和驻村帮扶工作;负责局重点工作和上级临时交办工作的督查督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国内贸易股。贯彻落实市场体系建设方针政策,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和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农产品流通、商贸物流等体系建设;促进商贸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指导商贸流通行业中介组织、洗染行业;按职责分工管理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负责商业特许经营、会展业促进与管理。贯彻落实市场运行和秩序方针政策,推进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拟订消费促进的政策措施,扩大消费;监测分析重要消费品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稳定市场;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协助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对商贸流通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业发展促进股。牵头协调我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拟订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我市服务业运行发展情况;统筹我市服务业项目,推进项目实施,监督资金使用;督查落实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贯彻落实物流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物流网络体系以及重大物流项目建设,培育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对物流业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营造物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协助规划我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对外贸易股。指导赴境内外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活动;负责办理企业外贸经营备案权及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核准登记;负责申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及与防扩散出口相关的许可证;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资格审核上报和管理;负责进出口经营协调管理;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工作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我市对外贸易统计工作,指导产业安全预警和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负责做好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经济合作股。负责我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我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涉外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基本信息
什邡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蓥峰北路1号
邮 编:61840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8202735
二、主要职责
市商务经合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德阳市委、什邡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和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市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我市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要求承担我市服务业发展组织实施的牵头协调责任,拟订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酒类流通进行行业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承接地的发展促进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联系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驻辖区内商务代表。
(九)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指导我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我市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一)负责我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二)指导我市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什邡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三)按照商务部、科技部对“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管理发展的要求,牵头编制什邡市创新基地发展规划,推动创新基地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广和展示创新基地成果,组织基地企业参加上级要求参加的经贸活动。
(十四)规划我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五)负责指导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和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群众组织工作。
(十六)负责推进投资促进等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参与拟订我市经济合作的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统筹指导我市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我市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我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和重大引进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牵头完善和落实市级重大引进项目激励机制。牵头重大引进项目的督查督导。承担投资促进的信息收集、分析、发布。负责引进国内省外资金统计分析工作。
(十八)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承担我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引进和管理服务工作。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合同规章,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外资并购和增资工作,协助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跟踪促进重大外资项目。承担外商投资统计、联合年报等工作。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二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
(二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改科技局分工。
市发改科技局会同市商务经合等部门拟订上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调整意见。市发改科技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市商务经合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市行政审批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市发改科技局和市商务经合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上级发改和商务经合部门开展外国投资者并购什邡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轮换职责由市发改科技局负责。
2.与市国资金融局分工。
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管职责由市国资金融局负责。
三、领导简介
梁福全 什邡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局长
何正良 什邡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龚 俐 什邡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事务,负责制定局机关工作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统战、信访稳定、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核、党务政务信息组稿报送和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会务承办、档案组卷、机要保密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核稿、收发传阅、保管和印章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国有资产、编制部门预决算、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牵头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意见工作;负责扶贫攻坚和驻村帮扶工作;负责局重点工作和上级临时交办工作的督查督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国内贸易股。贯彻落实市场体系建设方针政策,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和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农产品流通、商贸物流等体系建设;促进商贸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指导商贸流通行业中介组织、洗染行业;按职责分工管理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负责商业特许经营、会展业促进与管理。贯彻落实市场运行和秩序方针政策,推进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拟订消费促进的政策措施,扩大消费;监测分析重要消费品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稳定市场;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协助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对商贸流通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业发展促进股。牵头协调我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拟订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我市服务业运行发展情况;统筹我市服务业项目,推进项目实施,监督资金使用;督查落实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贯彻落实物流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物流网络体系以及重大物流项目建设,培育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对物流业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营造物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协助规划我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对外贸易股。指导赴境内外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活动;负责办理企业外贸经营备案权及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核准登记;负责申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及与防扩散出口相关的许可证;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资格审核上报和管理;负责进出口经营协调管理;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工作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我市对外贸易统计工作,指导产业安全预警和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负责做好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经济合作股。负责我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我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涉外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