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信息
什邡市水利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618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 2:30-6: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8202641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务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务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行防洪论证制度。
(三)负责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承办水利建设项目的初审、转报工作;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镇的重要水利工程。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职责,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职责。
(五)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早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市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水资源监测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工作;对河流、水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水情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水资源公报。
(八)负责全市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查呈报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指导全市水务基本建设对水务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涉河建设项目的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工作。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综合防治;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农业用水计划,指导全市农业灌溉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一)负责涉河、建设工程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水库、水闸运行管理和维护。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水务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水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简介
蒋 超 党组书记、局长
陶庆松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陈 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洪举 党组成员、副局长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管理和目标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的决议。组织办理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负责政务督办、文秘、信息、宣传、信访、保密保卫、档案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培训、考核;承办全市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转报、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劳动保护工作;负责行业科技、教育管理;承办局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青年、妇女、退休人员及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负责编制全市水利行业财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水利行业资金进行调度与衔接,负责全市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局属事业单位和工程管理单位的经济活动、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对全市水利行业资金进行审计调查和监管,对行业财务管理进行指导;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
(三)规划计划与建设管理股。拟定全市水利行业综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规划及区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 负责组织市本级再生水利用及其设施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审核;承办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等前期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组织、指导本级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指导承办全市小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项审批管理;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等。
(四)水资源管理股。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节约用水有关政策和全社会节水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工作;负责节约用水、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规划、保护和综合开发。组织开展水资源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发布水资源公报;实施取水许可及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协助市行政审批局开展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的组织与实施;负责全市农村供水安全监督、监测工作。
(五)政策法规股。负责拟订全市水利工作政策和法制建设规划;组织起草水利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行业行政法责任制建设和普法教育;负责水利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组织协调并处理跨镇的重大水事纠纷;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听政、行政赔偿、行政调解和行政许可事项听证工作;负责水利行政执法和行政效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等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
(六)河湖管理保护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市总河长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协调和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等工作。
一、 基本信息
什邡市水利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618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 2:30-6: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8202641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务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务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行防洪论证制度。
(三)负责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承办水利建设项目的初审、转报工作;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镇的重要水利工程。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职责,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职责。
(五)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早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市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水资源监测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工作;对河流、水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水情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水资源公报。
(八)负责全市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查呈报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指导全市水务基本建设对水务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涉河建设项目的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工作。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综合防治;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农业用水计划,指导全市农业灌溉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一)负责涉河、建设工程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水库、水闸运行管理和维护。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水务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水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简介
蒋 超 党组书记、局长
陶庆松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陈 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洪举 党组成员、副局长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管理和目标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的决议。组织办理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负责政务督办、文秘、信息、宣传、信访、保密保卫、档案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培训、考核;承办全市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转报、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劳动保护工作;负责行业科技、教育管理;承办局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青年、妇女、退休人员及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负责编制全市水利行业财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水利行业资金进行调度与衔接,负责全市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局属事业单位和工程管理单位的经济活动、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对全市水利行业资金进行审计调查和监管,对行业财务管理进行指导;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
(三)规划计划与建设管理股。拟定全市水利行业综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规划及区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 负责组织市本级再生水利用及其设施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审核;承办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等前期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组织、指导本级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指导承办全市小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项审批管理;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等。
(四)水资源管理股。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节约用水有关政策和全社会节水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工作;负责节约用水、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规划、保护和综合开发。组织开展水资源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发布水资源公报;实施取水许可及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协助市行政审批局开展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的组织与实施;负责全市农村供水安全监督、监测工作。
(五)政策法规股。负责拟订全市水利工作政策和法制建设规划;组织起草水利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行业行政法责任制建设和普法教育;负责水利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组织协调并处理跨镇的重大水事纠纷;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听政、行政赔偿、行政调解和行政许可事项听证工作;负责水利行政执法和行政效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等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
(六)河湖管理保护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市总河长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协调和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等工作。